据外媒报导,法国依据去年新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开出了首个巨额罚单。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21日宣布,由于 Alphabet 旗下子公司 Google 违反了数据隐私保护相关规定,将对其处以5000万欧元,约合HK$4.45亿的罚款。
去年5月份,两家欧洲非营利性隐私和数码权利组织相继向法国 CNIL 投诉称,Google 在处理个人用户数据方面采用了“强制同意”政策,其收集的数据包含大量用户个人信息,这些信息还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于商业广告用途。而专门小组在经过调查后,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判定 Google 在处理个人用户数据时存在缺乏透明度、用户获知信息不便、广告定制缺乏有效的自愿原则等问题。
此前,Google 曾多次受到 CNIL 的审查,但根据旧规定,罚款最高不得超过 15万欧元。本次,CNIL 还表示,此次违约“并非一次性、有时限的侵权行为”。而 Google 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人们希望我们在透明度和控制方面达到高标准。我们致力于满足这些期望和 GDPR 的要求。我们正在研究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