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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调降无线电频率使用费,合理吗?

2024-09-22 242

NCC为改善4G收讯问题,11月16日会议除了通过Small Cell基地台免审验外,也通过调整“无线电频率使用费”以促使行动宽频业者于偏远地区增加4G基地台建设数量∘目前每年NCC向各电信业者收取的频率使用费一年的总金额超过台币50亿元以上,经过NCC有佛心的调降后,国库每年约会少了5亿元收益。无线频率使用费是什么呢?这次调降频率使用费后,各电信业者就能落实改善偏远地区的收讯问题,还是慷国库之慨呢?

以下针对NCC调降“无线电频率使用费”给予高低频不同频段频率使用费折扣一事做解析:

ncc使用费  

 

1.   为何NCC要调降“无线频率使用费”? 调降了什么?

NCC表示: 目前5家行动宽频业者4G网络之人口涵盖率已达93.2%至99%不等,但偏远地区的人口涵盖率仍不尽理想,除依行动宽频业务管理规则规定,要求业者将持续于偏远地区逐年增加高速基地台建置数量及人口涵盖率外,将透过以调整“无线电频率使用费”为诱因,依偏远地区网络人口涵盖率及频段调整系数,给予业者不同程度之折扣数,以期带动偏乡行动宽频网络之建设。”

这次“无线电频率使用费收费标准 ”调整纳入偏远地区涵盖系数及频段系数,以四级行政区域(村/里)为计算人口涵盖率为依据,给予业者85折至95折不等之折扣数;并考量电波物理特性及商用经济体系(eco system)之差异,将频段分成三个区段:1GHz以下、1GHz至2.2GHz及2.2GHz以上,分别给予1、0.9、0.8之加权系数,鼓励业者加速偏远地区之行动宽频网络建设,提升网络人口涵盖率。

 

2.什么是“无线频率使用费”?

台湾电信业是属特许行业,基于无线频率稀有性,各得标的电信业者除了必须支付竞标所得的无线频段权利金外, 必须另外支付“无线频率使用费”以分摊频率管理行政成本及挹注电信事业普及服务基金”。“电信事业普及服务基金”成立乃因电信法修正后,因应电信自由化之开放政策,考量其投资效益与竞争能力,恐不愿提供造成亏损之电信服务,或对偏远地区及特定用户收取高额费用,以弥补其建设成本之支出。为增进国民基本通信权益,使全体国民得按合理价格公平享有一定品质之必要电信服务,并配合推动国家资讯化社会政策之需要,爰依据电信法第二十条第四项规定,建立电信普及服务制度。由电信事业提缴一定比例金额,补助普及服务提供者因提供普及服务所生之实际亏损。

行动通信业务经营者每年应缴“频率使用费”=每MHz系统频率使用费´指配带宽´业务别调整系数´区域系数∘

目前2G/3G/4G的每Mhz频段使用费都 是1067.5万元指配带宽则依各业者标得的带宽大小不一。在业务别调整系数部分,2G/3G的业务别调整系数是1,4G则考量部分频段尚未归还及业者基地台建设速度,业务别调整系数第一年是0.1/第二年0.4/第三年0.7/第四年起恢复为1(目前已迈入第三年)。

 

 

区域系数则依各县市用户数不同而制定不同区域系数,离岛的区域系数为0

 

 

换言之,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业者持有并使用的带宽越大,必须支付给NCC的“频率使用费”越高∘由于行动数据相当占无线带宽需要较大的带宽,目前台湾已释出的4G频率为460Mhz(上炼+下炼)是目前3G频率170Mhz的2.7倍∘预计电信业者今年必须支付18.15亿元的3G频率使用费,4G频率使用费则最为34.46亿元(明年最高需付全额频率使用费49.1亿元),这对于各电信业者而言都是不小的负担,尤其是目前每个月都亏损超过5亿元的亚太电信与台湾之星更是不可承受之重∘

 

3.NCC每年收取“无线频率使用费”合理吗 ?

台湾电信业者认为台湾自3G以后,都是改采竞标方式,不是2G的审查制∘电信业者除必须支付共计1954.75亿元的3G/4G无线频率权利金(3G :488.99亿元/4G:1465.75亿 )外,还需每年支付超过50亿元的频率使用费简直是一头牛被扒两层皮非常不合理∘

由于交通部规划明年再释出1900/2100Mhz等频谱,2020年前后将以拍卖制释出共约1,145MHz频谱,届时台湾电信业者又要竞标金与频率使用费两头缴,势必将排挤其对网络建设的资金投入或是无法提供更多的资费优惠,对台湾的行动用户不见得是件好事。电信业者主张应比照先进国家竞标制的模式,频率使用费以分摊频率管理行政成本为收费考量,如德国就3G通信网络每年仅收取约2200万元频率使用费。

 

另外,因无线电波高低频特性不一样,频率越高必须建设的基地台越多,基地台的维运费用越高∘电信业者呼吁主管机关就频率使用费应依频段不同,订定不同频率使用费,应参考芬兰、挪威等国家采都区分频段高低、收取不同的使用费,原则上愈高频,收费愈低为提高频率使用费对于充分利用频谱的业者,减免一定比例频率使用费,若闲置频谱未用,则可比照课征空地税精神提高使用费∘

现行“无线频率使用费”的设计方式的确影响电信业者投入基地台建设的意愿与方向,以今年释出的2600Mhz的频谱为例,得标的三家业者中只有远传电信在2600Mhz基地台建设全台遍地开花,中华电信与台湾之星则只在重点地区建设基地台,推测应该是考量2600Mhz带宽大(20Mhz*2起)及频率使用费【区域系数】有关∘对中华电信与台湾之星而言,部分县市没有2600Mhz基地台建设就不需付费,所以在用户较少的县市宁可放着已经标得频段不用,以省下“频率使用费”及“基地台维管费用”,进而影响非都会用户的权益∘

换言之,“频率使用费”的【区域系数】设计的确会阻碍电信业者在非都会或较偏远地区建设高频无线电波基地台的意愿,确有调整与改进的必要∘

 

 

这次NCC在16日委员会议通过调整频率使用费机制,依偏远地区网络人口涵盖率给予业者不同程度的频率使用费折扣数,以四级行政区域(村/里)为计算人口涵盖率为依据,给予业者85折至95折不等之折扣数。另外,针对1GHz至2.2GHz(1800Mhz)、2.2GHz以上(2600Mhz)给予9折与8折的频率使用费折扣,以鼓励业者建设基地台。NCC这份大礼光4G 1800Mhz与2600Mhz的频道使用费预计就可以帮电信业者每年省下超过5亿元的费用,尤其对于积极在全台建设基地台的远传电信相当有益,远传在2600Mhz (2*20Mhz) 与 1800Mhz(2*20Mhz)明年以后每年将可至少各省下8,540万及4,270万(合计1.281亿元)的频率使用费,对电信业者虽是杯水车薪但聊胜于无。

整体而言,以版主认同NCC这次调整“无线频率使用费”的措施(甚至建议应该给予更高的折扣),也期待目前在2600Mhz基地台建设落后的中华电信与台湾之星要赶紧跟上远传的脚步! 

 

 

台湾无线频率采竞标制还须收取频率使用费,的确有一头牛被扒两层皮”的争议不过所注的电信事业普及服务基金”对于台湾无线上网普及及偏远地区无线上网需求的照顾的确功不可没。2020年前后台湾将拍卖制释出共约1,145MHz频谱,这对台湾电信业者都将是相当沉重的负担。台湾主管机关如何有效运用“无线频率权利金”与“无线频率使用费”攸关台湾在行动数据与通讯产业的发展,期许台湾主管机关官员们与“电信事业普及服务基金”的委员们务必将钱花在刀口上,将这些来自广大移动电话用户的民脂民膏除了持续促进行动通讯普及与友善环境外,也能提升台湾迈向5G与物联网的未来竞争力。

2019-02-07 0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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