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KOTOO财情




抢筹设许可,风电商赶送件争取彰化县府同意函

2024-11-26 227

离岸风电开发商希望抢在今天取得彰化复审同意函,齐备文件后,向经济部申请核发开发离岸风电筹设许可证,能源局表示,一切按照既有机制运作,业者则表示,正依政府行政程序处理公文递交作业,“会尽最大努力”。

沃旭、中能、海龙及哥本哈根基础建设基金(CIP)等 4 家离岸风电开发商希望赶在 2 日拿到在彰化沿海开发离岸风电筹设许可证,以适用去年较高的趸购费率。但经济部日前表示,根据彰化县政府去年 12 月 28 日回复函表示,4 家业者对县府审查意见的答复说明内容过于简略,要求再次说明,因此并未核发“复审同意函”。

经济部能源局副局长李君礼 1 日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只要业者取得彰化县政府的同意函,相关文件齐备,能源局“不会耽误一天业者的时间”,会马上核发筹设许可证。然而这 4 家开发商尚未再次向彰化县政府说明,至今也未曾听闻业者明天将赴彰化县政府说明的消息。

李君礼说,彰化县政府的回复函内容,其实也是“比较模糊”,例如是否同意核发开发商筹设许可,彰化县政府并未勾选“同意”,也未明示“不同意”,“这代表他们可能没有很安心,所以才要求业者说明清楚”。

CIP 台湾区总监许乃文则表示,目前 4 家厂商进度相同,会尽最快速度与最大努力向县府说明,现正在处理公文递交,但政府行政程序原本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只能说我们会尽最大努力”。

至于 4 家开发商若无法在今天取得开发离岸风电筹设许可证,就不能适用去年较高的趸购费率,是否考虑补救措施。对此,李君礼表示,能源局本来就没有设定核发筹设许可证的时间表,完全是“中性处理”,只要资料齐备,能源局就会核发许可证。业者会适用哪个趸购费率,就视其何时取得筹设许可而定,“机制就是这样运作,简单明了”。

经济部去年 12 月 30 日表示,由于地方政府意见对于开发案未来成败至为重要,在地方政府有不同意见时,经济部也不会核发筹设许可;基于一致性原则,对于彰化县府提出的审查意见,已经请业者再补充答复说明资料。

经济部日前预告 108 年度趸购费为每度新台币 5.1 元,较 107 年每度 5.8 元下降 12.71%。离岸风电业者要赶在 1 月 2 日取得能源局核发的筹设许可后,才能与台电签署 PPA,并适用去年的趸购费率 5.8 元。

(作者:邱柏胜;首图来源:pixabay)

延伸阅读:

  • 离岸风电商争取 5.8 元趸购费率,发表联合声明
2019-03-10 20:31:00

标签:   资讯头条 kotoo科技资讯 kotoo科技 kotoo科技资讯头条 科技资讯头条 KOTOO商业产经 新闻网 科技新闻网 科技新闻 Kotoo科技新闻网 Kotoo Kotoo科技新闻网 科技新闻网 新闻网 KOTOO商业产经 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 kotoo科技资讯 资讯头条 Kotoo Kotoo科技新闻网 科技新闻 科技新闻网 新闻网 KOTOO商业产经 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 资讯头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