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推出的以分享经济模式的租车服务,最大的亮点就是私家车司机可利用空闲时间从事客运服务,这一模式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时均备受争议,近日 Uber 总部所在地美国加州劳工委员会认定,Uber 司机属于全职员工,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基于目前的司机数量,Uber 租车服务的营运成本将大幅提升。
2015 年 6 月 3 日美国加州劳工委员会颁布了一条新规,基于网络平台的分享经济商业模式中,从事劳务或物品租赁的用户将被视为公司的全职员工,比如 Uber、Lyft 的司机,这项新规在 2015 年 6 月 17 日曝光,Uber 已经向旧金山法院提起上诉。
一旦 Uber 司机被确认为 Uber 的全职员工,Uber 公司就必须按照当地的劳工法规,为每一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营运租车服务的成本将大幅提升。
在上诉期间 Uber 在加州的租车服务将照常营运,美国其他五个州则认为 Uber 司机属于个人承包商。
加州劳工委员会认为 Uber 司机参与了完整的租车服务,从订单处理到客运、支付等,Uber 除了提供用户和司机的租车技术平台外,还参与管控整个平台的营运状况,比如监控司机的评分,这意味着Uber 司机和 Uber 不属各自独立的关系。
- In California, Uber driver is employee, not contra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