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9)日将首次审议金管会拟订的“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方支付专法),共计6章55条文。此次规划开放范围有所扩大,除将开放线下交易支付服务(O2O)、多币别储值支付之外,还将扩大开放无实质交易的汇款转账业务、悠游卡等电子票证业者可兼营第三方支付业务等。
据了解,根据上述条例草案,适用该专法规范的业者资本额门槛为3亿元,储值上限为3万元,并授权金管会可视业者实际需求,随时弹性调整储值上限。储值账户余额并允许从事购买政府公债等低风险的金融商品投资,其投资收益及孳息将提拨一定比例回馈给消费者(即使用者)。
另外,为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上述专法规范对象,除了专营网络交易的电子支付机构外,还纳入兼营的银行、中华邮政及电子票证发行机构,共同适用相同规范经营业务。
(精实新闻 记者 新闻中心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