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导,印度-的网络监管体系研究小组提出报告,针对海外网络公司的资料监管制度必须加入资料共享条款,要求亚马逊、Facebook、Google 等公司将非用户个人资料与其他竞争对手公司分享,以促进印度数位产业发展。
印度-正制定一系列针对海外网络公司的监管法规,由各部门组成的法规研究小组主导核心条款,报告称-部门需监管网络公司的非个人用户资料,为促进网络产业发展,各公司必须共享这部分资料。这条款要求在印度经营网络业务的亚马逊、Facebook、Google 等必须与其他公司分享业务资料,甚至与竞争对手共享。政策制定者认为共享资料能加快印度数位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在 9 月 13 日前征求大众意见,若报告建议被-部门采纳,将成为数位产业监管法规的正式条款。
代表 Facebook、Google、亚马逊等公司的美国商会下属美国─印度商业委员会表示,强迫各公司资料共享,会破坏市场竞争,打击商业机构对获得这类资料的努力,美国商会坚决反对任何要求共享资料的条款,强制共享就意味没收投资者的资产,破坏知识产权,同时也打击印度的对外贸易和投资与-部门制定相关法规的初衷,与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初衷相悖。委员会将提交正式申报给印度资讯技术管理部门。
亚马逊、Facebook、Google 没有回应上述消息。商业机构的游说团队对法规制定小组提出非个人资料必须本地储存的建议表示担忧,这是对印度国际资料传输体系的限制。
印度-成立专家委员会研究市场环境和法规体系,主要是为了设立资料监管机构,监督网络公司资料取得、商业化和隐私保护等问题,以限制 Google、Facebook、亚马逊在印度数位产业的主导地位。小组由 8 名成员组成,建议收集、处理、储存等业务的公司建立资料业务体系,独立管理;涉及健康、电子商务、技术服务等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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