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KOTOO财情




“太空发展法”草案立法院三读通过,仅能于国家发射场域发射火箭

2024-11-25 227


已累积 30 年太空科研发展能量的台湾,如今终于走到订定国家太空法规这一步,立法院今(31 日)正式三读通过“太空发展法”,台湾第一部国家太空法案明定主管机关为科技部及掌理事项,包括国家发射场域设置、发射载具登录等。

今年 2 月 18 日,行政院会通过科技部拟具的“太空发展法”草案,并函请立法院审议;今天(5 月 31 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国家太空发展法草案,内容共计 6 章 22 条,写明台湾太空发展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国际公约及相关规范、环境保护及永续发展、太空发展在符合国家安全及利益原则下得公开相关资讯等,此举也是予以政治性宣示,因为火箭发射轨迹势必经过其他国家空域或海域,因此有必要建立法规宣示台湾发展太空科技为和平科研用途。

台湾相关太空发展相关活动已超过 40 年,但直到国家太空法出炉之前一直都没有合法的发射场域,周遭环境相关安全规范、土地用途是否合法等问题环环相扣,这也是为何去年台湾首家民营火箭制造商虽然开发出运载火箭“飞鼠一号(Hapith I)”,却卡关了逾 1 年都未能从台湾土地试射升空。,甚至传这架多功能探空火箭已低调运往海外,预计今年于海外发射场发射(未说明海外发射地点)。

为落实能在地发射载具并加速相关产业发展,今三读通过的太空发展法确认太空活动主管机关为科技部,国家发射场域设置、发射载具及太空载具之登录、发射载具之发射许可等都由科技部负责,并且发射载具仅能在国家发射场域内进行。

法案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发射载具需于预定发射日 6 个月前向主管机关提交发射计划申请许可,经许可后始得实施。至于从事太空活动所需之发射场域若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则应事先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条咨商并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参与。

“太空发展法”通过后,科技部将尽速完成相关子法及“行政法人国家太空中心设置条例”立法等后续工作。

(首图来源:国会频道)

2021-05-31 19:15:00

标签:   资讯头条 kotoo科技资讯 kotoo科技 kotoo科技资讯头条 科技资讯头条 KOTOO商业产经 新闻网 科技新闻网 科技新闻 Kotoo科技新闻网 Kotoo Kotoo科技新闻网 科技新闻 科技新闻网 KOTOO商业产经 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 kotoo科技资讯 资讯头条 Kotoo Kotoo科技新闻网 科技新闻 科技新闻网 新闻网 KOTOO商业产经 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资讯头条 kotoo科技 kotoo科技资讯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