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与 MOMO 购物台因党政军条款无法申请执照,NCC 已两度延长申请执照期限。NCC 表示,法规需通盘考量,建议再修改卫广法,第 3 度延长购物台申请执照年限。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邀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进行“如何兼顾消费者权益及消费购物频道产业公平健全发展议题”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立法院11月24日初审通过民进党立委陈欧珀、国民党立委陈雪生等人日前提出有线广播电视法(有广法)第34条及第38条条文修正草案等案,松绑购物台执照许可纳管义务,有望解除党政军不能投资购物频道等规定。
“党政军条款”是指-不得直接、间接投资广电事业,但因为-基金投资部分上市柜公司,可能导致间接投资购物台,使东森与MOMO购物台在有广法105年修法后,因为党政军条款,无法在期限内向NCC申请执照,该期限已二度延长到明年6月底。
陈耀祥表示,有广法105年修正后,购物频道必须新申请取得执照,目前已有5家购物台新取得执照。但是修法前已经存在的东森购物1台到5台以及MOMO购物1台与2台共7个频道,至今尚未申请执照。
陈耀祥指出,党政军条款实施后,已碰到实务上适用困难、违反比例原则的问题,裁罚对象合理性也有争议,建议党政军条款应该适度修正,目前已有系统业者向大法官提出释宪申请。
陈耀祥表示,NCC已接获司法院通知配合提出相关说明,如果大法官认为党政军条款违宪,会对广电三法相关规定进行通盘检讨,并拟具合于宪法精神的法案。对监理机关而言,必须整体系统性综合考量。
陈耀祥会后受访告诉《中央社》记者,希望透过卫星广播电视法(卫广法)修法,延长申请执照的期限,也比较可以顾及既有已经取得执照业者的权益。至于NCC是否会提出延长年限的修法版本,陈耀祥指出,NCC不会提自己的版本,尊重个别委员提案。
不过,多位立委质疑NCC对购物台修法案一延再延,没有认真面对该议题。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陈明文批评,11月24日依议事规则审查法案,陈耀祥跟官员当天没表达异议,NCC却在事后发布反对修法的新闻稿,“事后才放炮,感觉很差”。
民众党立委邱臣远与无党籍立委苏震清也呼吁,NCC应该积极面对购物台修法问题,如果要修法延长期限,也应该提出应对方案。
(作者:苏思云;首图来源:Solomon203 [CC BY-SA])